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,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于2022年3月下旬启动,至6月下旬结束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巡察对象
对区发改委、区商务局、区市场监管局、区农水局等4家区直单位,城东街道(隆岗村社区、唐桥社区、柳荫塘社区、合裕路社区),七里站街道(东七社区、学苑社区、春华社区、恒通社区)等2家街道及下辖8个社区,合肥市和平小学、合肥市和平小学第二小学、合肥市和平小学第三小学、合肥市和平小学第四小学、合肥市和平小学花冲分校、合肥市长淮新村小学、合肥市郎溪路小学等7家学校,共21家党组织开展巡察。
二、巡察内容
坚持政治巡察定位,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盯牢“关键少数”,对班子和“一把手”画好“政治画像”,形成精准发现问题、推动问题解决、完善长效机制的闭环模式,深度融入“三不”一体推进工作格局。坚持“三个聚焦”巡察内容,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履职尽责是否到位,措施机制是否具体,工作效果是否明显,人民群众是否满意,确保中央和省、市、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。
三、反映问题的渠道
巡察期间,设立信访接待点、摆放意见箱、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、来信、来访。巡察组将分期进驻被巡察单位,信访接待点、举报信箱等具体事宜详见各单位现场巡察公告,举报电话:64497891,电子邮箱:yhxc1408@163.com,通信地址:明光路1号瑶海区委巡察办收。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:00-12:00,14:30-17:30。
(一)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:巡察区发改委、区商务局、区市场监管局、区农水局、城东街道(隆岗村社区、唐桥社区、柳荫塘社区、合裕路社区),共9家单位。
(二)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:巡察七里站街道(东七社区、学苑社区、春华社区、恒通社区)、合肥市和平小学、合肥市和平小学第二小学、合肥市和平小学第三小学、合肥市和平小学第四小学、合肥市和平小学花冲分校、合肥市长淮新村小学、合肥市郎溪路小学,共12家单位。
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、巡察工作职责等,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。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,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3月31日